如何核定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举一反三
- 计算消费税时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纳消费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其中计税数量为( )。 A: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为实际销售数量 B: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为移送使用数量 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为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 D: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包括的项目有( )
- 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一律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 下列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B: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 委托加工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D: 消费税组价中涉及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 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时,计税数量确定方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以移送自用的消费品数量 B: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数量 C: 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 D: 销售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从量税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