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举一反三
-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A: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 B: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C: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 10.企业从事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取得的所得,自项目开始盈利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下列项目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是()。 A: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D: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5—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