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谱法测定药物含量时,要求待测物质与相邻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
举一反三
- HPLC,除另有规定外,待测物质峰与相邻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
- 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时系统适用性试验要求待测组分与相邻共存物之间的分离度应小于1.5。
- 用色谱法确定未知物质是否是某标准物质,将样品的色谱峰与纯物质的色谱峰对照,下列几种情况中,可以得出可靠结论,认为是同一种物质的是: A: 在相同条件下测定待测物与纯物质的色谱流出曲线,二者的保留值基本一致 B: 在待测物溶液中加入少量标准物,原待测物的色谱峰峰面积增加,峰形稍有差异 C: 使用不同色谱柱测定待测物与标准物的色谱峰,在每根色谱柱上它们的保留值均吻合 D: 以上几种情况都可以断定是同一种物质
- 分离度可以全面反映柱的选择性和柱效,它是相邻两色谱峰实际分离程度的量度,一般把分离度大于等于1.0作为相邻两色谱峰完全分离的指标。
- 对于峰形对称的色谱峰,当分离度R( )1.5时代表相邻两色谱峰完全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