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一般由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征、组织结构或责任形式四个部分组成。
举一反三
- 企业名称一般由()、()、()组成,前面可以加上所在地区行政区域名称。 A: 字号(商号) B: 所属行业(经营特点) C: 组织形式 D: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
- 企业名称包括()组成部分。 A: 字号(或商号) B: 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C: 组织形式 D: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 企业名称由()、()和()等部分依次组成,同时应冠以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A: 字号 B: 商号 C: 行业或经营特点 D: 组织形式
- 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商号选定的要求的是()。 A: 商号应依次由行业或经营特点、字号、组织形式三个部分组成 B: 商号应冠以商主体所在地的省或市或县行政区划分名称 C: 外商投资的商主体的名称必须冠以商主体所在地的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 D: 商号中的字号应由三个以上的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