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8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在托收凭证第()联加盖预留印鉴。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 B

    内容

    • 0

      办理托收银行承兑汇票时,经办员凭托收凭证第()联及银行承兑汇票办理邮寄。 A: A二 B: B三 C: C四 D: D五

    • 1

      在办理委托收款时,柜员审核托收凭证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寄送承兑行。 A: A业务专用章; B: B转讫章; C: C结算专用章; D: D汇票专用章

    • 2

      发出托收时,托收凭证第二联上应加盖() A: 结算章 B: 结算专用章 C: 收款人预留银行印鉴 D: 业务公章

    • 3

      托收凭证第一联“受理回单”,用途为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同意办理托收的证明。办理托收时,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此联“收款人开户银行签章”处加盖“银行受理章”,表示同意办理

    • 4

      下列()加盖结算专用章。 A: 支付结算业务中发生的查询查复,在“支付结算查询查复/通知书”、“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复)书”加盖结算专用章 B: 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 C: 办理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 D: 发出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或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在托收凭证第三联 E: 商业汇票贴现到期收回,贴现银行作为持票人,向付款人发出委托收款或提示付款,在汇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