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凭证第二联“贷方凭证”,用途为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为收款人收到款项时作增加银行存款的凭证。办理托收时,收款单位在此联“收款人签章”处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
举一反三
- 托收凭证第一联“受理回单”,用途为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同意办理托收的证明。办理托收时,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此联“收款人开户银行签章”处加盖“银行受理章”,表示同意办理
-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在托收凭证第()联加盖预留印鉴。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在托收凭证第()联加盖预留印鉴。 A: A一 B: B二 C: C三 D: D四
- 单位办理托收收款时,其托收凭证()上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A: 第一联 B: 第二联 C: 第三联 D: 第四联 E: 第五联
- 发出托收时,托收凭证第二联上应加盖() A: 结算章 B: 结算专用章 C: 收款人预留银行印鉴 D: 业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