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对下列()的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A: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
B: 合同标的
C: 合同价款
D: 合同履行期限
E: 合同当事人的住所
A: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
B: 合同标的
C: 合同价款
D: 合同履行期限
E: 合同当事人的住所
举一反三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下列哪些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A: A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的变更; B: B有关合同报酬的变更; C: C有关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的变更; D: D有关合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 受要约人变更下列哪项内容,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A: 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B: 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C: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D: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下列哪些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A: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的变更; B: 有关合同报酬的变更; C: 有关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的变更; D: 有关合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但对非实质性变更,不应影响合同成立。下列变更中,属于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是()。 A: 合同标的 B: 数量 C: 包装 D: 履行期限
-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则视为新要约,下列选项中哪些变更不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A: 合同标的 B: 合同订立方式 C: 合同履行期限与地点 D: 合同履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