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 )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A: 设计人
B: 工程师
C: 发包人
D: 承包人
A: 设计人
B: 工程师
C: 发包人
D: 承包人
举一反三
- 当工程师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并检验合格后,( )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A: 投资人 B: 承包人 C: 发包人 D: 分包人
-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 )承担。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工程师 D: 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
-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承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 因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担,延误的工期()。 A: 发包人,不予顺延 B: 发包人,顺延 C: 承包人,顺延 D: 工程师,不予顺延
-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时,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应( )。 A: 由发包人承担 B: 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承担 C: 由承包人承担 D: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