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尚未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法定的正当行为之一。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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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险认识和避险目的共同构成紧急避险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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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A: 引起险情发生的人;紧急避险人 B: 紧急避险人;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C: 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D: 紧急避险人;紧急避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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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是正当行为 B: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是责任阻却事由 C: 对紧急避险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D: 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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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避险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紧急避险保护了合法利益,但是牺牲了第三者的利益 B: 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大于所牺牲的利益 C: 紧急避险的行为是无害的,因此符合法律规范 D: 紧急避险实际上损害了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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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通则》中,对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A: 紧急避险人 B: 引起险情的人 C: 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的人 D: 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