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8
    甲、乙为夫妻,乙于2006年8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分割。调解书于2006年8月20日送达甲签收后,甲于8月22日向人民法院表示对调解书中涉及的财产问题表示反悔,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 撤回调解书,另行判决
    B: 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C: 离婚案件不得申请再审,驳回甲的请求
    D: 甲对调解书中涉及的财产问题反悔,如果调解违反自愿和合法原则,可以作为申请再审的请求处理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