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西部某公司签订进口该州小麦合同,数量10万公吨。麦收前该州暴雨成灾,小麦歉收50%,天灾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范畴,美方据此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
举一反三
- 我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州某公司签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麦收前田纳西州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美方未交货,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据此要求免责。此时,我方应
- 我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州某公司签订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 此时,我方应(
- F公司与国外某客商签订出口5000公吨小麦的合同,合同规定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溢短装5%,F公司可以交货( ) A: 5000公吨 B: 5100公吨 C: 4800公吨 D: 5300公吨
- 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我方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
- 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方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