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我方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
举一反三
- 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方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 我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西部某公司签订进口该州小麦合同,数量10万公吨。麦收前该州暴雨成灾,小麦歉收50%,天灾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范畴,美方据此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
- 我方出口某种商品1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开来信用证的金额为10000美元,数量约100公吨。交货时,市价下跌,我方应交货_公吨。 A: 100 B: 90 C: 110 D: 95
- 我国与澳大利亚某公司签订进口合同,合同规定“澳大利亚大豆2万公吨,交货期为10月份”。4月份,澳方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澳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 A: 视为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B: 视为不可抗力,要求延期履行合同 C: 不视为不可抗力,要求澳方按时履行合同 D: 不视为不可抗力,并要求澳方承担责任
- 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发盘,玉米200公吨,每公吨250美元,发盘有效期10天。3天后,B公司复电称,对该批货物感兴趣,但要进一步考虑。2天后,B公司两次来电,要求将货物数量增至500公吨,价格降至230美元/公吨。3天后,我A公司将这批玉米卖给另一外商,并在第10天复电B公司,通知货已售出。但B公司坚持要我方交货,否则以我方擅自撤约为由,要求赔偿。我方拒绝赔偿。试问,我方的做法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