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 )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第 38 条)
A: 在境外的企业法人
B: 在境外的投资人
C: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D: 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人
A: 在境外的企业法人
B: 在境外的投资人
C: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D: 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人
举一反三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A: 在境外的企业法人 B: 在境外的投资人 C: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D: 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人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无连带责任
-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 A: 连带责任 B: 独立责任 C: 合伙责任 D: 共同责任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义务。 A: 质量管理 B: 质量标准 C: 上市许可持有人 D: 风险管理
- 下列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B: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的,应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C: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 D: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