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通常会导致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而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
  • 公司股东过分操纵和控制公司,致使公司丧失独立人格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致使公司成为股东傀儡公司股东利用法人人格逃避合同义务或侵权责任

    举一反三

    内容

    • 0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1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2

      普通股股东的义务有()。<br/>Ⅰ.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br/>Ⅱ.依法行使股东权利<br/>Ⅲ.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br/>Ⅳ.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A: Ⅱ、Ⅲ B: Ⅰ、Ⅱ、Ⅲ、Ⅳ C: Ⅰ、Ⅳ D: Ⅱ、Ⅲ、Ⅳ

    • 3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损害的股东有权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D: 董事违反公司章程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 4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