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表述正确的一项为
A: 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独立法人人格,即使公司控制权操纵于一人手中,也不应影响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
B: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即使没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也应当对股东进行惩罚,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叫“揭开公司的面纱”最早出现在德国。
A: 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独立法人人格,即使公司控制权操纵于一人手中,也不应影响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
B: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即使没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也应当对股东进行惩罚,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叫“揭开公司的面纱”最早出现在德国。
B
举一反三
- 1关于法人人格否认表述正确的是() A: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逃避债务,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 公司不具有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逃避债务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逃避债务,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逃避债务,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 下列关于普通股股东的义务,说法错误的是( )。 A: 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B: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下关于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说法正确的是() A: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B: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通常会导致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而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
- 0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损害的股东有权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D: 董事违反公司章程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 1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2
在我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后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 公司 B: 所有股东 C: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D: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 3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4
下列关于股东权利说法,正确的有( )。 A: 公司的股东权利如果滥用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B: 如果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的地位逃避债务,则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股东可以延期缴纳股款 D: 股东拥有超额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