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起诉陈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件,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举一反三
- 甲起诉乙,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配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间,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邓某(男)邢某(女)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双方共有财产,其中包括房屋一套和五十万存款。请问: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A: A邓某(男)邢某(女)请求解除二者之间的婚姻关系 B: B共有财产 C: C离婚请求 D: D邢某(女)要求分得住房
-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02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03年张芳向杭州市 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 (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A: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17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18年张芳向杭州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A: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12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13年张芳向杭州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A: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