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 甲起诉乙,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配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间,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邓某(男)邢某(女)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双方共有财产,其中包括房屋一套和五十万存款。请问: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A: A邓某(男)邢某(女)请求解除二者之间的婚姻关系 B: B共有财产 C: C离婚请求 D: D邢某(女)要求分得住房
-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02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03年张芳向杭州市 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 (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A: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17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18年张芳向杭州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A: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12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13年张芳向杭州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A: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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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割有意见,拟提起上诉。2017年7月10日,刘女身亡。在此情况下,本案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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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 A: 出资人 B: 婚姻夫妻双方共有 C: 出资人与其子女共有 D: 出资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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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割有意见,拟提起上诉。2017年7月10日,刘女身亡。在此情况下,本案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A: 本案诉讼中止,视李某是否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确定案件是否终结 B: 本案诉讼终结 C: 一审判决生效,二人的夫妻关系根据判决解除,李某继承判决分配给刘女的财产 D: 一审判决未生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应依法分割,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均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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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割有意见,拟提起上诉。2017年7月10日,刘女身亡。在此情况下,本案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A: 本案诉讼中止,视李某是否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确定案件是否终结 B: 本案诉讼终结 C: 一审判决生效,二人的夫妻关系根据判决解除,李某继承判决分配给刘女的财产 D: 一审判决未生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应依法分割,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均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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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