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7
    杭州市A区的张芳与李明于2002年结婚,但因双方兴趣、爱好等方面差异太大,经常为小事争吵。2003年张芳向杭州市 A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 (共有住房两套,家具等其他共有财产价值6万元),则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A: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一套住房
    B: 原告张芳要求分得的价值3万元的其他共有财产
    C: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解除的其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D: 原告张芳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明之间的婚姻关系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