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个叙述是错误的?A.abstract类不可以是final类。B.abstract类声明的对象可以成为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C.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失掉了这部分属性),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失掉了一些行为)。D.abstract子类不继承abstrat父类的abstract方法。
A:
B:
C:
D: D
A:
B:
C:
D: D
举一反三
- 下列哪个叙述是正确的?A.如果一个非抽象类是某个抽象类的子类,那么它必须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即给出方法体(将abstract方法重写为非abstract方法)。B.如果一个抽象类是某个抽象类的子类,那么它也必须将父类abstract方法重写为非abstract方法。C.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失掉了这部分属性),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失掉了一些行为)。D.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 A: B: C: D: D
- 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失掉了这部分属性),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失掉了一些行为)
- 上转型对象具有如下()特点。 A: 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相当于失掉了这部分属性)、不能使用子类新增的方法(相当于失掉了一些功能) B: 转型对象可以操作子类继承或覆盖的成员变量,也可以使用子类继承的或覆盖的方法 C: 如果子类覆盖了父类的某个方法后,当对象的上转型对象调用这个方法时一定是调用了这个覆盖的方法,因为程序在运行时知道,这个上转型对象的实体是子类创建的,只不过损失了一些属性和功能而已 D: 可以将父类创建的对象的引用赋值给子类声明的对象
- 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上转型对象可以访问子类继承或______的成员变量,可以调用子类继承的方法或子类______的实例方法。
- 下列关于类及其修饰符,不正确的是 A: 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B: 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C: 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没有abstract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