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孝宗时期,吴员外仅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吴员外死后,其妻收养过继了一男孩作继子。对于吴员外的财产的继承,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 吴员外已经去世,过继的男孩应当从妻,称为“命继”
B: 吴员外的女儿已经出嫁,所以她对吴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C: 吴员外1/3的财产应当收为官府所有
D: 因为继子过继时吴员外已经去世,所以继子对吴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A: 吴员外已经去世,过继的男孩应当从妻,称为“命继”
B: 吴员外的女儿已经出嫁,所以她对吴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C: 吴员外1/3的财产应当收为官府所有
D: 因为继子过继时吴员外已经去世,所以继子对吴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举一反三
- 《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中的“张十八员外”指的是谁?( )
- 吴老先生病故后,留下遗产8万元。其子吴明认为妹妹吴芳已出嫁,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吴芳则认为她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吴老先生的弟弟吴富贵也要求继承吴老先生的遗产为此,吴老先生的妻子张英不知如何分割吴老的遗产。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吴老先生:产的人应该是( )。 A: 吴明、吴芳 B: 张英、吴明、吴芳 C: 张英、吴明 D: 张英、吴明、吴芳、吴富贵
- 翰林员外
- 吴老汉去世后,其女儿吴莉认为大哥吴大侵犯其继承权,以吴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吴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吴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吴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 吴莉是原告,吴大、吴二、吴三与吴四是共同被告 B: 吴莉、吴二、吴三与吴四是共同原告,吴大是原告 C: 吴莉、吴三、吴四是共同原告,吴大是被告,吴二不参加诉讼 D: 吴莉、吴三、吴四是共同原告,吴大与吴二是共同被告
- 吴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吴某的妻子艰难地带着两个孩子等待了3年,见吴某已无生还希望,便开始考虑再婚之事;为此,吴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了吴某死亡,吴某的全部财产除了偿还其欠朋友的5000元之外,其余部分由吴妻和他的两个孩子以及吴某的父母依法继承。但就在吴妻准备再婚前1个月,吴某“人鬼情未了”竟然奇迹般地生还。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吴妻不申请宣告死亡。下列哪些人不得申请宣告吴某死亡: A: 吴某的利害关系人 B: 吴某的父母 C: 吴某本人 D: 吴某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