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7
    胡某有一子名小军,30岁尚未结婚,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小丽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做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的乡亲保管,如小军、小丽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下列对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
    B: 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 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小军的婚姻自由
    D: 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E: 该部分有效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