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A: 三个月
B: 三十日
C: 半年
D: 六个月
A: 三个月
B: 三十日
C: 半年
D: 六个月
举一反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A: 三个月 B: 三十日 C: 半年 D: 六个月
-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A: 一个月 B: 两个月 C: 三个月 D: 五个月
-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A: 十五 B: 二十一 C: 三十 D: 四十五
- 无权代理情形下,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