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7
    发行人、上市公司在持续信息披露中,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行为有过错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 发行人
    B: 上市公司的监事
    C: 实际控制人
    D: 上市公司的董事
  • A,C

    举一反三

    内容

    • 0

      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

      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  )、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A: 证券投资者 B: 发行人 C: 上市公司 D: 资信评级机构

    • 2

      以下关于创业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说法正确的有()。Ⅰ.发行人都是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公司Ⅱ.创业板上市公司需报送最近两年公司原始财务报表Ⅲ.主板上市公司需报送最近三年公司原始财务报表Ⅳ.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 A: Ⅰ、Ⅱ、Ⅲ B: Ⅰ、Ⅱ、Ⅳ C: Ⅰ、Ⅲ、Ⅳ D: Ⅱ、Ⅲ、Ⅳ

    • 3

      证券服务机构因误导性陈述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相关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4

      【判断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 持续信息披露 的各项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 持续信息披露 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