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RIZ理论中,主要功能所对应的作用对象是什么?
A: 目标组件
B: 系统组件
C: 超系统组件
D: 子系统组件
A: 目标组件
B: 系统组件
C: 超系统组件
D: 子系统组件
举一反三
- TRIZ理论中的附加功能,所指的功能对象是什么? A: 系统的目标 B: 系统组件 C: 除目标组件外的其他超系统组件 D: 目标组件
- 以下哪部分组件可应用系统裁剪法进行裁剪( ) A: 作用对象组件 B: 超系统组件 C: 子系统组件 D: 作用载体组件
- 裁剪方法的优先级顺序为()。 ①若没有组件B,组件B也就不需要组件A的作用 ②技术系统或超系统中其他组件可以完成组件A的功能 ③技术系统的新添组件可以完成组件A的功能 ④组件B能自我完成组件A的功能
- TRIZ中剪裁通过“教会”系统或超系统内其他组件执行被剪裁组件的有用功能,来保留系统的功能
- 裁剪掉A组件之后,可以替代A的功能的有 A: 令组件B完成组件A的功能 B: 在超系统中完成组件A的功能 C: 在A的子系统中完成A的功能 D: 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