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部分组件可应用系统裁剪法进行裁剪( )
A: 作用对象组件
B: 超系统组件
C: 子系统组件
D: 作用载体组件
A: 作用对象组件
B: 超系统组件
C: 子系统组件
D: 作用载体组件
举一反三
- 通过裁剪系统的某个组件,然后把该组件提供的有用功能重新分配到其他剩余组件及超系统组件上,来改善技术系统,称为系统裁剪法( )
- 在TRIZ理论中,主要功能所对应的作用对象是什么? A: 目标组件 B: 系统组件 C: 超系统组件 D: 子系统组件
- 裁剪方法的优先级顺序为()。 ①若没有组件B,组件B也就不需要组件A的作用 ②技术系统或超系统中其他组件可以完成组件A的功能 ③技术系统的新添组件可以完成组件A的功能 ④组件B能自我完成组件A的功能
- 裁剪方法的优先级顺序为()。()1若没有组件B,组件B也就不需要组件A的作用()2技术系统或超系统中其他组件可以完成组件A的功能()3技术系统的新添组件可以完成组件A的功能()4组件B能自我完成组件A的功能A.()④-①-③-②()B.()①-④-②-③()C.()②-③-④-①()D.()①-①-③-②
- 系统组件用六菱形表示,超系统组件用矩形框表示,系统作用对象用圆角矩形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