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8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1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1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1年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元。
    A: 86240
    B: 82250
    C: 85900
    D: 96920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