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举一反三
- 【判断题】三甲: 科举名。始于宋代,殿试分三甲,一甲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探花,第三名叫榜眼;二、三甲第一名叫传胪。明清时期相沿,一甲限三人,二甲称 “赐进士出身”。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 (3.0分)
- 殿试按成绩分为“三甲”,一甲称“赐进士及第”,二甲称“赐()出身”,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
- 清朝科举考试经“殿试”录取的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 殿试按成绩分为三甲,一甲取三名,叫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是() A: 状元 B: 传胪 C: 榜眼 D: 贡士 E: 探花
- 段试考中者称“进士”,成绩分为“三甲"即一甲叫“赐进士及第”,二甲叫“赐进土出身”,三甲叫“易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