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考试经“殿试”录取的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举一反三
- 殿试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 榜眼是在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殿试中,取得进士考试第二名的名称,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 明清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共三名,叫“赐进士及第”,其中第三名称()。 A: 解元 B: 会元 C: 榜眼 D: 探花
- 明清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共三名,叫“赐进士及第”,其中第二名称()。 A: 解元 B: 会元 C: 榜眼 D: 探花
- 【判断题】进士及第,指科举时代经考试合格后录取成为进士,科举殿试时的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