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名是()
举一反三
- 《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的篇名是( )。 A: 具律 B: 刑名 C: 名例 D: 法例
- 《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的篇名是()(2015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8题) A: 具律 B: 刑名 C: 名例 D: 法例
- 《宋刑统》与《唐律疏议》的重大区别之处在于()。 A: 宋刑统》篇目不再是12篇,而是18篇 B: 宋刑统》在每篇至下设“门”,共213门 C: 宋刑统》将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附于律文之后 D: 宋刑统》增加了“折杖法”
- 什么是《宋刑统》?什么是“刑律统类”?
- 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 A: 宋仁宗朝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附于《宋刑统》之内 B: 宋初刺配刑成为常行之刑罚,《宋刑统》对这一刑罚作出规定 C: 宋仁宗年间凌迟刑就成为常刑,但直到南宋才成为法定刑 D: 《宋刑统》虽然“以律统类”,但它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