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的篇名是( )。
A: 具律
B: 刑名
C: 名例
D: 法例
A: 具律
B: 刑名
C: 名例
D: 法例
举一反三
- 《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的篇名是()(2015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8题) A: 具律 B: 刑名 C: 名例 D: 法例
- 《宋刑统》共十二篇,其首篇名是()
- 下列有关古代法典篇章体例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法经》以《具律》为首篇,其下为盗、贼、囚、捕、杂五篇 B: 《曹魏律》的首篇为刑名,共18篇;晋律的总则篇包括刑名、法例,共20篇 C: 《北齐律》首次将“法例”规定为总则篇,并第一次采用十二篇体例 D: 洪武二十二年《大明律》形成七篇结构,名例为首篇,其下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等六律
- 《泰始律》把《刑名》和《法例》两篇合并为《名例》篇。()
- 名例律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商鞅该法为律,至汉代《九章律》皆称“具律”;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