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过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严重缺陷患儿的,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当事人介绍有关遗传性疾病的知识,给予咨询、指导。对诊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提出医学意见。
举一反三
- 生育过严重遗传性疾病或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到哪里接受医学检查?
- 下列关于婚前医学检查及婚前医学检查意见表述错误的是() A: 对经婚前医学检查患有指定传染疾病的当事人提出的医学意见 B: 对经婚前医学检查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当事人提出的医学意见 C: 在婚前医学检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男女双方不可以结婚 D: 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 A: B: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的检查 C: D: 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E: F: 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G: H: 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I: J: 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 以下哪些属于婚前保健服务和婚前医学检查内容() A: 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B: 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C: 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D: 严重遗传性疾病 E: 指定传染病 F: 有关精神病
- 属于婚前医学检查的是() A: 孕妇患有传染病 B: 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 C: 严重遗传性疾病 D: 对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 E: 对生育保健问题提供医学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