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销售A产品一批,货款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 借记“应收账款”113000;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内容

    • 0

      销售给D公司甲产品100件,单位售价200元,货款20,000元,增值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收到。

    • 1

      甲公司在2019年12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000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甲企业应确认的收入额为()元。

    • 2

      销售产品一批,价款80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产品成本为40000元。

    • 3

      某公司2010年2月发生以下四项业务:①收到1月份销货款20000元存入银行。②销售产品一批,收到款项30000元并存入银行。③销售产品一批,货款40000元,尚未收到。④预收3月份货款10000元存入银行。按照权责发生制,该公司2月份应确认的收入为()元。 A: 30000 B: 70000 C: 80000 D: 100000

    • 4

      销售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0地,增值税510000,货款尚未收到,该批产品成本1800000,产品己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