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参议院在2009年12月24日通过了奥巴马总统支持的全面医疗改革法案,将对美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产生影响。
举一反三
- 2016 年 3 月 20 日—22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对()进行访问。奥巴马成为 1928 年以来首位访问该国的美国在任总统。
- 美国的新医改法案在奥巴马执政时期并未获得国会通过
- 2010年8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项法案——美国制造业提高法案,该法案2009年12月16日提交,2010年7月21日获得众议院通过,7月27日参议院通过。由材料可知() ①美国总统对国会负责 ②国会通过的法律必须经过总统批准才能生效 ③美国的立法要经过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方可生效 ④美国的立法权在议会 A: ①②③④ B: ③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 2010年3月21日,美国国会以219比212的投票结果批准了医保改革法案,接下来法案将提交给总统奥巴马,经总统签署后才能成为法律。这说明在美国() A: 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的立法 B: 立法权属于总统 C: 实行分权制衡原则 D: 司法权属于法院
- 经过几个月的艰苦谈判和辩论,美国国会参议院终于在2009年12月24日投票通过了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医疗改革法案。这标志着奥巴马的医改立法闯过了关键的一关,随后参众两院将协商并形成医改法案统一文本,交由总统签署生效。上述材料表明() A: 美国总统在国家立法方面起了决定作用 B: 美国是总统制国家,总统拥有立法权 C: 美国参众两院掌握立法权,是国家权力的中心 D: 美国联邦政府实行分权制衡,总统与国会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