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8
    甲于2008年10月10日参展我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并公开了某项技术,之后于2009年2月15日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则于2009年1月20日做出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于2009年2月1日也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 如果甲或乙被专利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但当事人对此决定不服,可以( )。
    A: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复议请求
    B: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C: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D: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