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澳大利亚某公司签订进口合同,合同规定“澳大利亚大豆2万吨,交货期10月份”。4月份,澳方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澳方要求按不可抗力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
举一反三
- 我国与澳大利亚某公司签订进口合同,合同规定“澳大利亚大豆2万公吨,交货期为10月份”。4月份,澳方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澳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 A: 视为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B: 视为不可抗力,要求延期履行合同 C: 不视为不可抗力,要求澳方按时履行合同 D: 不视为不可抗力,并要求澳方承担责任
- 中国与澳大利亚商人1月份签订合同,进口普通大豆2万公吨,合同规定交货期为10月份。4月份,澳方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未见的洪水,收购计划落空,澳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A: 视构成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B: 视构成不可抗力,要求延期履行合同 C: 视未构成不可抗力,要求澳方按时履行合同 D: 与卖方协商
- 中国甲公司与阿根廷乙公司签订了进口羊毛的合同,交货期为10月初,甲公司准备转售欧洲。合同签订以后,乙公司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了洪水,使已经收购到的羊毛不能按时运出。乙公司将该情况通知甲公司并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免除其交货的责任。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若乙公司遭遇不可抗力,必须通知甲公司才能免责 B: 洪水在本案中构成不可抗力 C: 乙公司有权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D: 乙公司有权免除交货的责任
- 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方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 我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美国西部某公司签订进口该州小麦合同,数量10万公吨。麦收前该州暴雨成灾,小麦歉收50%,天灾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范畴,美方据此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我方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