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理由。
事件一中的不合理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1)项目法人要求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大坝填筑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数量进行质量检查不合理。理由:项目法人不应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大坝填筑进行质量检查,应是通过施工合同由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数量进行质量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手段主要是抽查。(2)质量监督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了该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不合理。理由:质量监督机构与项目法人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不应接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任务。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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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公司的要求有哪些不合理之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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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断筹资方案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如果不合理,给出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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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指出以下观念中的不合理之处,并写出合理的观念。 不愉快和痛苦的事件是可怕并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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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指出事件2、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简要说明理由,综合事件2、事件3,指出本工程的实际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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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中,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外,“相关单位”还应包括哪些?对于分包工作,指出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