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举一反三
-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合规部()
-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据此,保证期间属于( )。 A: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B: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 C: 除斥期间 D: 消灭时效期间
-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合规部()
-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 A: 债权人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人可以拒绝 B: 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行使先诉抗辩权 C: 只有在法院强制执行无效果情况下,一般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D: 一般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