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范式是在第一范式基础上消除了非主属性对码的( )
A: 多值依赖
B: 部分函数依赖
C: 传递函数依赖
D: 数据依赖
A: 多值依赖
B: 部分函数依赖
C: 传递函数依赖
D: 数据依赖
B,C
举一反三
-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基础上消除了非主属性对码的( ) A: 平凡函数依赖 B: 传递函数依赖 C: 部分函数依赖 D: 数据依赖
- 第二范式消除了非主属性对码的()。 A: 部分函数依赖 B: 传递函数依赖 C: 多值依赖 D: 部分和传递函数的依赖
-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消除了: A: 多值依赖 B: 非主属性对键的传递函数依赖 C: 主键值对键的部分函数依赖 D: 非主属性对键的部分函数依赖
-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消除了( )。 A: 非主属性对键的部分函数依赖 B: 非主属性对键的传递函数依赖 C: 非主属性对键的完全函数依赖 D: 多值依赖
- 第三范式是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消除了: A: 非主属性对键的传递函数依赖 B: 非主属性对键的部分函数依赖 C: 多值依赖 D: 以上三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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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范式是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消除了______。 A: 非主属性对键的传递函数依赖 B: 非主属性对键的部分函数依赖 C: 多值依赖 D: 其他三项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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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模式从第一范式到第三范式,需要消除的是( ?)( ?) A: 主属性对关键字的部分函数依赖 B: 非主属性对关键字的部分函数依赖 C: 主属性对关键字的传递依赖 D: 非主属性对关键字的传递依赖 E: 属性间的函数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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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范式是在第范式的基础上消除了() A: 多值依赖 B: 非主属性对键的传递函数依赖 C: 非主属性对键的部分函数依赖 D: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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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关系属于第三范式,那么该关系()。 A: 主属性之间肯定不存在完全函数依赖和部分函数依赖 B: 非主属性之间肯定不存在部分函数依赖和传递函数依赖 C: 主属性与码之间不存在部分函数依赖和传递函数依赖 D: 非主属性与码之间不存在部分函数依赖和传递函数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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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式消除了主属性对主码的部分函数依赖和传递函数依赖。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