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若甲有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则甲公司可以基于不安抗辩权单方解除合同
B: 若甲有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则甲公司于6月10日起都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C: 若甲有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6月15日之前甲公司没有付款,但乙公司在6月16日给甲公司提供了履行的担保,直到6月20日甲公司还没有付款,则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并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D: 若甲公司6月10日按约付了款,但在6月15日发现了乙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丧失履行能力,则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乙公司退还所付的货款。
举一反三
- 甲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双方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6 月 30 日向甲公司预付货款,但甲公司在 6 月 20 日就收到乙公司的预付货款;甲公司于 7 月 5 日发出货物。按相关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A: 5 月 20 日 B: 6 月 20 日 C: 6 月 30 日 D: 7 月 5 日
-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 7 月 1 日预付 10 万元, 10 月 1 日预付 20 万元, 12 月 1 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 9 月 30 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 10 月 1 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 10 月 3 日向乙公司汇去 20 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付款。乙公司交付后经甲公司检查发现货物完全不符合质量要求,乙公司于10日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依照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可以行使以下()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先履行抗辩权 D: 违约请求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9 年 7 月 15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货款,2019 年 7 月 20 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发票,2019 年 8 月 10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货物,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 2019 年 7 月 10 日 B: 2019 年 7 月 15 日 C: 2019 年 7 月 20 日 D: 2019 年 80 月 10 日
-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3年6月1日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于6月10日付款,乙于6月20日交货。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于6月10日前对乙不享有不付款的抗辩权 B: 乙公司于6月20日之前对甲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C: 如果甲公司在6月15日没有付款,则乙公司可以对甲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如果甲公司在6月25日还没有付款,则乙公司不交货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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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4月签订买卖20台电脑的合同,约定8月甲公司发货,乙公司受到电脑后15日内付款。7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有破产的可能,此时甲公司享有的权利是()。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中止履行 C: 不安抗辩权 D: 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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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4月签订买卖20台电脑的合同,约定8月甲公司发货,乙公司收到电脑后15日内付款。7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有破产的可能,此时甲公司享有的权利是(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中止履行 C: 不安抗辩权 D: 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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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买卖钢材的合同,由甲公司于11月15日前交货,乙公司于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11月1日,甲公司听说乙公司正在申请破产,但无确切证据。甲公司决定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乙公司答复上述说法纯属谣传,拒绝提供担保,并要求甲公司如期履行合同。甲公司坚持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因急需货物,无奈之下,于11月20日向甲公司提供了保函,甲公司于11月25日交货。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中止履行 B: 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应当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C: 甲公司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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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A: 违约行为 B: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行使先诉抗辩权 D: 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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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作出一份内容明确具体的订购书,于 3 月 10 日把订购书寄送给乙公司,3 月 12 日到达乙公司。乙公司于 3 月 15 日回复。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时间为( )。 A: 3 月 1 日 B: 3 月 10 日 C: 3 月 12 日 D: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