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1.0吨,取得收.1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并约定归还期限。该酒厂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
A: 25
B: 26.25
C: 27.069
D: 27.25
A: 25
B: 26.25
C: 27.069
D: 27.25
举一反三
- 某酒厂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包装物押金5.85万元,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包装物1个月后归还,则该酒厂应纳增值税(销项税)为()万元。
- 某酒厂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包装物押金5.85万元,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包装物1个月后归还,则该酒厂应纳增值税(销项税)为()万元
- 某酒厂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包装物押金5.85万元,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包装物1个月后归还,则该酒厂应纳增值税(销项税)是( )万元。 A: 17 B: 17.72 C: 17.85 D: 26
- 2015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取品牌使用费15万元,销售白酒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本月没收3个月前销售白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3万元。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20 年 12 月: (1)销售粮食白酒 60000 斤,取得不含销售额 105000 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 4520 元; 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 9040 元。 (2)销售啤酒 150 吨,每吨不含税售价 2400 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 1160 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 220 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