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2009年,原告日本甲公司在日本国横滨地方法院提起状告中国乙公司的诉讼。2010年,该日本法院作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2011年,原告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承认日本法院的判决、债权冻结命令及债权转让命令的法律效力,对乙公司在大连的财产给予执行的申请。我国法院承认日本法院的判决的效力的条件包括:()
    A: 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而且不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判决冲突
    B: 承认日本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 该日本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 我国与日本存在相关的条约或互惠关系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