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技天下: 客户虽然有额外购买商品选择权,但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时的价格反映了这些商品单独售价的,不应被视为企业向该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不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举一反三
- 客户虽然有额外购买商品选择权,但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时的价格反映了这些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 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判断单项履约义务的标准是() A: 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B: 向客户提供了额外购买选择权 C: 向客户提供了质量保证 D: 与客户签订了额外购买选择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