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当为()。
A: 合同签订地
B: 合同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C: 合同履行地
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A: 合同签订地
B: 合同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C: 合同履行地
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举一反三
-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若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当为()。 A: 合同签订地 B: 合同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C: 合同履行地 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 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以()为标的交付地。 A: 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地 B: 合同履行地 C: 出卖人户籍所在地 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不需要运输,买受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______交付标的物。 A: 营业地 B: 买受人所在地 C: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 签订地
- 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交付地点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该标的物不需要运输且买受人不知道标的物所在地,则交货地点为( )。 A: 标的物所在地 B: 合同订立地 C: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