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电子发票报账时票据类型需选择“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可予以抵扣。
举一反三
- 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的进项税抵扣政策描述不正确的包含()。 A: 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按照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B: 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按照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计算抵扣进项税 C: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按照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计算抵扣进项税 D: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含财政票据),按照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计算抵扣进项税
- 某企业在2019年4月的经营中,支付桥、闸通行费6825元,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246元,则该企业上述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 A: 472元 B: 571元 C: 672.90元 D: 724元
- 某企业在2019年4月的经营中,支付桥、闸通行费6825元,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246元,则该企业上述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 A: 472元 B: 571元 C: 672.90元 D: 724元
- 某企业在2019年4月的经营中,支付桥、闸通行费6825元,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246元,则该企业上述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 A: 472元 B: 571元 C: 672.90元 D: 724元
- 某企业在2019年4月的经营中,支付桥、闸通行费6825元,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246元,则该企业上述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 A: 472元 B: 571元 C: 672.90元 D: 7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