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下列不属于的是。
A: 弃婴和儿童发现地
B: 捡拾人户口所在地
C: 民政部门
D: 公安机关
A: 弃婴和儿童发现地
B: 捡拾人户口所在地
C: 民政部门
D: 公安机关
举一反三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如何进行公告()。 A: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B: 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C: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在办理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市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D: 收养人可以向当地公安系统报案,经60日无人认领的视为已公告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如何进行公告()。 A: A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B: B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C: C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在办理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市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D: D收养人可以向当地公安系统报案,经60日无人认领的视为已公告
- 下列哪几种情况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A: 收养孤儿 B: 收养残疾儿童 C: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D: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E: 收养继子女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前是否须要公告?
-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有哪些例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