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如何进行公告()。
    A: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B: 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C: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应当在办理登记前在所在地的市以上地方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
    D: 收养人可以向当地公安系统报案,经60日无人认领的视为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