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泛型类时的语法格式?()
A: class类名称<类型形参列表>{}
B: <类型形参列表>class类名称{}
C: class<类型形参列表>类名称{}
A: class类名称<类型形参列表>{}
B: <类型形参列表>class类名称{}
C: class<类型形参列表>类名称{}
举一反三
- 以下是关于函数声明的叙述,错误的是 A: 函数声明可以省略函数类型,但不能省略形参类型 B: 函数声明可以省略形参类型,但不能省略函数类型 C: 函数声明可以省略形参类型,但不能省略形参名称 D: 函数声明可以省略形参名称,但不能省略形参类型
- 函数声明可以省略形参类型,但不能省略形参名称
- 下列关于类模板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 类模板的模板形参表中既可以有类型形参也可以有普通形参 B: 类模板的成员函数中可以用类型形参定义局部变量 C: 类模板中可以用类型形参声明成员变量 D: 类模板只能在类体中给出成员函数的实现
- 下列定义函数的⽅法,在Python中正确的是()。 A: class 函数名(类型 形参1, 类型 形参2,...) B: function 函数名(形参1, 形参2,...) C: def 函数名(形参1, 形参2,...) D: def 函数名(类型 形参1, 类型 形参2,...)
- 函数原型声明时可以不写____? A: 函数类型 B: 形参类型 C: 分号 D: 形参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