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调用时,实参的个数和顺序必须与形参的个数和顺序相同,实参的数据类型必须与对应的形参数据类型相同
举一反三
- 调用函数时,实参和形参个数必须相同,对应参数的数据类型也必须一致
- 调用函数时实参表中的实参的个数、类型和顺序必须与函数定义中的形参的个数、类型和顺序一致。
- 调用函数时,实参的个数、类型和顺序与形参可以不一致
- 下列关于函数调用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 实参可以是常量、已经赋值的变量、表达式以及函数 B: 多个参数之间用逗号隔开 C: 实参个数必须与形参个数相同 D: 实参类型和形参类型可以不对应
- 在函数的相互调用过程中,主调函数中的实参和被调函数中的形参()。 A: 个数、次序必须相同,但数据类型可以不考虑 B: 个数、次序和对应参数的数据类型都应该相同 C: 个数、次序和数据类型均可以不相同 D: 对应参数数据类型应相同,但个数和次序可以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