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在“行宪国大”后,重新设立五院,其中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是______
A: 行政院
B: 司法院
C: 立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A: 行政院
B: 司法院
C: 立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举一反三
- 南京政府通过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最终确立的“五院政府”包括______ A: 考试院、行政院、法制院、司法院、监察院 B: 行政院、立法院、考试院、司法院、监察院 C: 司法院、审计院、行政院、考试院、法制院 D: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大学院、监察院
- “行宪国大”后设立的行政院主要对______负责。 A: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B: 立法院 C: 监察院 D: 司法院
- 1928年10月,国民党在南京五院制,规定国民政府由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 )、监察院五个院组成。
-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按一定程序解释司法案例的权力通常归( )。 A: 立法院行使 B: 法院行使 C: 行政院行使 D: 司法院行使
- 南京国民政府设五院,除行政院外,还有()。 A: 审刑院 B: 立法院 C: 司法院 D: 考试院 E: 监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