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按一定程序解释司法案例的权力通常归( )。
A: 立法院行使
B: 法院行使
C: 行政院行使
D: 司法院行使
A: 立法院行使
B: 法院行使
C: 行政院行使
D: 司法院行使
举一反三
- 南京政府通过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最终确立的“五院政府”包括______ A: 考试院、行政院、法制院、司法院、监察院 B: 行政院、立法院、考试院、司法院、监察院 C: 司法院、审计院、行政院、考试院、法制院 D: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大学院、监察院
- 香港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时可以审查
-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没有明文规定法院可以行使司法审查权()
- 国民政府在“行宪国大”后,重新设立五院,其中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是______ A: 行政院 B: 司法院 C: 立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包括( )。 A: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B: 人民享有多项民主权利 C: 参议院行使立法权 D: 法院行使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