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装运期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人应注意它与交货时间的区别。但在使用FOB、CIF、CFR等贸易术语签订的买卖合同中,交货和装运的概念基本上是一致的。
举一反三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装运条款中规定的装运时间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装运条款是一项重要条款,通常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目的港、是否允许转船与分批装运、装运通知,以及滞期、速遣条款等内容。装运时间是指( )(1.0分) A: 买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 B: 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 C: 买方收到合同规定货物的期限 D: 买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的期限
- 采用CIF、CFR贸易术语,合同中应规定装运期或交货期,而采用CIP、CPT术语,合同中不但应规定装运期,还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 采用()术语时,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交货。 A: CIP B: DDP C: CIF D: FOB
- 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的期限() A: 买方 B: 买方银行 C: 卖方银行 D: 承运人